华教网 考试资讯 湖北房产网_湖北房产局网站请问房产证怎么查询

湖北房产网_湖北房产局网站请问房产证怎么查询

1、湖北[湖北,简称“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武汉,因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以北,故名湖北。]诚功房地产[房地产是一个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概念,从实物现象看,它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开发[开发,是指以荒地、矿山、森林、水力等自然资源为对象进行劳动,以达到利用的目的;开拓;发现或发掘人才、技术等供利用。]有限公司怎么样?

湖北诚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2001-06-05在湖北省[湖北,简称“鄂”,省会武汉,位于中国中部偏南、长江中游,洞庭湖以北,故名湖北。]武汉市洪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专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属),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洪山乡洪山村。

湖北诚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0111728250782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谢诗勇,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湖北诚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是: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湖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为27112977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190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湖北诚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企业信用指一家第三方征信机构通过征集另一家企业信息,根据征信机构的信用评级规则,评价出的企业信用等级。]查看湖北诚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2、湖北省房产新政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915/180620296892.shtml

鄂建〔2014〕1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构建符合湖北省情的住房[住房的汉语拼音是zhùfáng,英文是housing,就是可以供人居住、生活或是工作的房子。]保障和供应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高端放开、中端支持、低端保障”,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市场分类调控
(一)各地政府要认真履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体责任,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照一市一策、一县一策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二)武汉市要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放开住房限购等政策,稳定市场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其他市、县要控制商品住房新开发总量,避免新建商品住房集中过度投放,保持市场平稳。商品住房库存较大,库存消化超过24个月的市、县,要及时修订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调减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调结构,去库存。
(三)各地要加强市场需求研判,合理把握住房用地供应节奏和总量平衡,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管控好土地供应闸门。
二、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四)认真落实国家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各类优惠政策,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上给予优惠支持。居民家庭贷款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 住房,首付款比例按30%执行,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 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 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五)认真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异地购房人依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对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在鄂投资机构派驻人员、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村转移人口、大学毕业生等,在我省城镇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政策优惠。
三、改进住房供应方式
(六)认真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全面放开商品住房市场,确保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对高端需求,实行优质优价。
(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住房、先租后售等方式运营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托管业务;引入基金或民间投资收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租赁房源向市场租赁或向保障对象配租。对企业、机构纳入公租房管理的住房租赁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八)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鼓励各地根据住房保障实际,通过政府收储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探索将社会存量房源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 房体系,实行市场租金、分类补贴。对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有稳定就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九)各地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棚户区改造,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规模,充分发挥国开行贷款引导示范作用。地方政府统筹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可作为项目 资本金注入到市县政府融资平台,放大资金效应。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各地可采取政府收储、集体议价、公开竞价收储 商品房及搭建商品房选购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货币化安置。实行货币补偿的,可以按货币补偿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十)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各地要积极探索,通过在公共租赁住房中实行共有产权,在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中实施共有产权,在新建商品房中配建共有产权住房, 改经济适用住房为共有产权住房,切实解决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对纳入公共住房管理的共有产权住房,参照公共 租赁住房政策给予税收减免和租金补贴。
四、发挥金融和住房公积金[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支持作用
(十一)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开发贷款额度,留足贷款规模;对已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的项目,要保证项目贷款需求,确保项目顺利竣工;对在建普通商品住房开发 项目,要满足合理资金需求,提高开发贷款授信、放款审批效率;对达到授信、放款条件的开发贷款,要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发放贷款。
(十二)各商业银行要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加快受理、审批和发放,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要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放款。支持异地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各地要改进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十三)住房公积金存储银行通过招标确定,各地要将支持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购房情况,与选择住房公积金存储银行相挂钩。公积金存储银行对同时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要对商业贷款部分予以基准利率下浮优惠。
(十四)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提取的前提下,简化公积金业务手续,改进担保、抵押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对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职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各地要认真贯彻《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确保非公企业职工、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应缴尽缴。
(十五)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探索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职工,每月可直接划转公积金偿还贷款。
五、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
(十六)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企业根据新型城镇化规划优化投资地域分布,调整开发类型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商业、工业、旅游、养老等产业地产;推行A级住宅性能 认定,支持企业建设“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对开发建设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按绿色建筑总面积的0.5%、1%、1.5%,给予容积率奖励。
(十七)鼓励发展现代住宅产业,出台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建立住宅产业化基地,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政策,给予容积率奖励。鼓励开发建设、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房,免征全装修部分对应产生的契税。
六、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八)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登记办证等环节,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公开透明、简化程序、提质提效、搞好服务。坚决禁止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九)加快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加强对涉房民间融资监管,司法部门与金融部门、住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涉 房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和改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批后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建立 项目用地竣工核验制度,约束土地利用违规违约行为。严厉依法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严格责任追究。
(二十)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各类媒体要准确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于造谣、传谣、炒作不实信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市、县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5日
抄送: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印发

3、湖北省和江苏省都有房子那我在湖北办房产证是不是属于第三套房?

不会。房产信息各省是不连网的,就是各市(地级市)也不会连网。

4、湖北房产局网站请问房产证怎么查询

?

5、谁了解湖北天地房地产??在线等!

湖北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初由王学东先生为主要发起人创建。是一家具专有二级资质的房地属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城中村改造和惠民安居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高科技产业投资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总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6、湖北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湖北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2008-04-11在湖北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专(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属麻城市台湾街北一区101号。

湖北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1181673659459N,企业法人贡学成,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湖北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湖北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7、湖北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湖北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2015-05-27在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版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权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武穴市民主路138-17号。

湖北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1182343383082P,企业法人张国雄,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湖北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经纪;小区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在湖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6769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73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湖北国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8、湖北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名单

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设立一级资质必需具备不低于5000万的注册资金,从事房地产开发五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资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上年开发规模不低于15万平方米

9、湖北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湖北名泰房地产开发来有限公司是2012-06-19在湖北源省襄阳市南漳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南漳县涌泉经济开发区名泰机电产业园。

湖北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0624597180170J,企业法人梁祚福,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湖北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湖北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