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消防员证分五级,分别是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将参加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