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教网 考试资讯 评教授职称的条件

评教授职称的条件

教授职称评定条件: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3篇以上,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的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专业的特殊要求。

教授的工作内容有:

1、主持编写审议新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

2、主持本学科有关的教学法研究工作;

3、承担本专业理论课及实践带教工作,并负责对理论授课及教学实践带教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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