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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资料包括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无需提供);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或者退休证复印件;

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在取得资格证书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的无需提供)。

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备当场审批条件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审批部门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注册许可决定。除可以当场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外,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

4、上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经注册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5、发证: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在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一级消防工程师不予注册的情况

一、 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 申请两个以上单位登记的;

四、不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五、 受过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止未逾五年的;

六、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除受到警告和1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外,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未满1年,或者未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自达到20分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得分20分的;

八、用人单位不符合登记单位要求的;

九、 70岁以上(身体健康、完全胜任本职工作的注册消防工程师,除原登记审批部门批准的外,应当自行提出申请);

十、 在公务员、现役军人岗位工作的;

十一、 其他依法不得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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