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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1、现在一级建造师可以继续教育了吗?请问在哪里报名?

不可能,继续教育是地方敛财的工具。

2、如果你不了解一级建造师是否需要继续教育,请不要乱回答。

一级建知造师暂不需要继续教育!!!!
大立教育为您解答:
(1)根据建道设部有关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条例》尚未正式实施。专
(2)一级建造师暂时不需要继续教育,超过注册有效期仍然有效,可以继续执属业。

3、江苏省 一级建造师如何继续教育

自从2012年9月起国家住建部下发通知:关于一级/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证书考出三年以zd上,或注册三年以上的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此项工作由当地建委具体组织和操作,一级的学习为12天,后来考虑不少人都在项目上,无法亲自参加12天的面授课程,故今年改为面授课程6天,还有6天采取网上授课,要专求所有人必须学满全部的课程,完成继续教育之后,要发一个合格证书,今后再注册时凭原始注册证书和新发的合格证(二证同时使用)。注意:建属造师的继续教育不是人事局考试院组织(因它不是考初证),而是由当地建委负责和组织。

4、江苏一级建造师如何继续教育

你好同学,自从2012年9月起国家住建部下发通知:关于一级/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证书考出三年以上,或注册三年以上的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此项工作由当地建委具体组织和操作,一级的学习为12天,后来考虑不少人都在项目上,无法亲自参加12天的面授课程,故今年改为面授课程6天,还有6天采取网上授课,要求所有人必须学满全部的课程,完成继续教育之后,要发一专个合格证书,今后再注册时凭原始注册证书和新发的合格证(二证同时使用)。注意:建造师的继续教育不是人事局考试院组织(因它不是考初证),而是由当地建委属负责和组织。

5、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取消了是吗

 一级建造师每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6、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取消了吗?

一级建造师目前还没开展继续教育,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现在就算是05年考的证书,到现在不补继续教育也是可以直接注册的。

很快开展继续教育了,到时再看相关规定。

7、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现在是什么情况?

一级建造师暂不需要继百续教育!!!!
大立教育为您解答:
(1)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一级建度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条例》尚未正式实版施。
(2)一级建造师暂时不需要继续教育,超过注册有效期仍然有效,权可以继续执业。

8、一级建造师是否需要继续再教育吗

一级建造师需要继续教育e68a847a6431333431356634。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8)南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扩展资料

执业范围

1.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之必要条件。建造师需按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规定,经统一考试和注册后才能从事担任项目经理等相关活动,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而项目经理的聘任则是企业行为。

3.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

近期,注册建造师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但是,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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