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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师管理

1、高级工程造价[造价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ào jià,指制造某种东西或建筑物等所需的费用。]管理[管理(manage)是指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以人为中心,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以便达到既定组织目标的过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有什么区别

高级工程造价管理师是最高一级的项目造价管理专业人员的证明文件。是公司中高层领导必须用到的资质证明文件。证书的作用:对于个人来说:作为优秀的技能人才,证明,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载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且获得退休金等政策奖励。部分省市已纳入当地户籍申请政策。
对公司:是公司招外标提升资质的必备条件。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造价师[造价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 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管理一年可以转注册

造价师注册满一年才能变更注册,不满一年的话变更注册在系统里面是申请不了的!

3、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废止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来国建设部令第150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源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百焘
二〇〇六年度十二月二十五日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知理办道法(节选)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同时废止。

4、造价工程师归哪个部门管理?

造价工程师管理:
(1)考试[考试指通过书面、口头提问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查参试者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的活动。]统管度:建设部、人问事部。
(2)考试组织:本省答人事考试院(中心)。
(3)注册初审:专本省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定额(造价)站或造价协会属。
(4)注册复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

5、工商管理专业可以考注册造价师吗

工商管理专业不可以考注册造价师。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香港、澳门、 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报名时间:
五月份开始陆续报名,可以关注各地的人事考试中心或中国资格考试网。
报名方式和地点:
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具体信息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告。
考试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
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6、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申请人(Petitioner)是指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也可称为原告(Plaintiff)。]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第三十二条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 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7、造价师管理号是注册之后才有吗

不是的。理由:
(1)我的执业资格证书有管理号,17位数。
(2)否则的话只有注册证书才会有管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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