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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职责

1、建设工程监理职责是什么?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2、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DBB)中,监理机构主要负责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是工程施工环节的重要参建主体;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强制性标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
当前,监理工作普遍存在价格竞争无序、作用发挥不足、科技应用欠缺等问题,不仅不利于监理工作的系统性开展,长远来看也无助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存在感”较低且“规范化”缺欠的监理现状,苏州市先后发布指导意见与实施方案引导完善监理工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1、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后,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价格被全面放开。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过程中,监理行业却逐渐出现了收费标准低、配置要求高的不对称竞争现象,优质优价原则难以体现,工程质量更是难以保证,这迫切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与指导意见提出的“不低于苏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行业市场信息价格的监理收费”相对应,实施方案强调监理服务价格应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为基准,无论是招标还是非招标的监理项目,监理服务费都要和市场价持平,甚至高于市场价,以充分保证监理服务质量。另外,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实行监理招投标时可继续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该基准价上下20%浮动。

不难发现,新政在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旨在以“有形的手”辅助“无形的手”,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低价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

2、推进合同履行情况动态监管

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履约监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另一方面,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以配套险种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人履行监理义务。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前,新政要求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在核对人员配备、合同金额符合要求后形成《建设监理合同基本信息表》,而后将信息表推送给属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在此基础上业主方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中,新政明确将监理企业的履约情况纳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和分值也将纳入监理招标的评分体系,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
可以看到,新政旨在于事前把关监理人员配备与合同金额,加强监理企业的履约能力;并将事中考评、事后奖惩相结合,促使监理企业加大监理力度——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解决工程监理普遍存在的履约不够难题。

3、推进“实名制”管理

在建筑工人实名制如火如荼推行的当下,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也是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的手段之一。这意味着,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时,监理机构也应做好监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
新政强调监理企业应对照监理合同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一方面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通过“实名制系统”考勤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应作为监理月报的报送内容。在此基础上,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将作为行政他律、监理自律的必要内容,乃至监理项目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事实上,强化监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有助于解决现场监理人员更换频繁、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困难等问题,也是强化监理履约监管、提高整体监理效率的重要途径。相应的,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工人实名制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也得以加速落地。

4、推进监理记录仪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温州等地试点初见成效的监理记录仪被苏州正式采用:新政要求监理企业为监理人员配备监理记录仪,以加强工程节点监理现场记录管理。这是工程监理机构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以“互联网+监理”模式提高监理实效的新尝试。
监理人员需遵循《监理工作记录仪现场记录要点和使用范围》,在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现场工作时,使用监理记录仪动态记录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所采集的影像资料将作为监理整改的有力依据,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并着手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监理+保险”的多元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轨国际、创新发展的同时,工程监理也应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苏州即将实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了监理的工作地位,传递了积极的行业信号,另一方面也启示监理行业:只有顺应变革,才能迎来机遇;只有创新求变,才不会被替代。

3、建设工程监理职责

肯定有责任,找开发商说明情况.因你是代表甲方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4、工程监理的职责与义务是什么?

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一般由工程监理投标书及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标准条件、合同专用条件以及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五部门组成。

一、监理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理机构及人员,完成监理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在履行监理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由委托人所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4.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监理工程及其监理业答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监理人的权利

1.一般权利

5、建筑工程监理职责是怎么?有谁了解?

《建设监理基础知识与监理员实务》是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目录第一篇监理概论第一章建设监理和建设监理制度第一节建设监理的发展一、建设监理的来源二、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及工作内容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第二节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和法规一、建设监理管理体制二、建设监理的法规体系三、违反有关法规的处罚和管理规定四、有关施工许可的规定第二章建设监理的组织与实施第一节监理人员与监理的组织形式一、监理人员二、监理的组织形式三、监理人员的职责第二节强制监理范围与监理合同一、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标准规定二、监理合同第三节监理大纲、规划、细则一、监理大纲的内容及作用二、监理规划的内容及作用三、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及作用第四节旁站监理与见证取样和送检一、旁站监理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第五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一、竣工验收二、竣工验收备案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基础第一节工程质量形成过程、质量控制依据一、工程质量形成过程二、工程质量控制依据第二节影响工程质量因素的控制一、工程施工人员二、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三、施工机械及设备四、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五、环境因素第三节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一、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组织三,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依据和方法第四章施工监理资料的管理一、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二、监理日记三、监理月报四、监理工作总结五、监理资料的管理第二篇建筑工程(土建)监理质量控制第一章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第一节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内容和要求一、工程材料质量控制内容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要求三、常见工程材料质量四、国家强制性条文第二节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流程第三节建筑材料见证取样一、主要建筑材料试验取样方法二、应该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第二章施工测量与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控制第一节施工测量的质量控制一、施工测量工艺流程二、监理检查监督内容

6、工程监理的职责有哪些?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和领导驻地监理部人员,尽职尽责的完成监理任务;
审定批准承包单位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监理组织的工地例会;
对单位工程进行开工审批和发布开工令;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解释合同中的歧义,进行合同管理;
发布暂停施工令和复工令;
对承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发布通知和指令;
发布工程变更令和核定额外工程的价格;
审核工程延期和索赔费用;
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签发监理月报;
审定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量,签发月付款证书;
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签发竣工结算证;
签发保修期证书;
签署最终支付证书;
签署监理竣工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及授权范围内,组织主管部门的监理人员具体实施监理任务;
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主持召开经常性工地会议、各类专业技术会议以及各种协调会议,发布会议纪要;
当各合同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有权澄清不一致的地方;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发布开工令的审核工作;
研究索赔要求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核实并掌握工地各种情况,依据合同处理工程延期和工程索赔问题,减少索赔损失;
为了保证工程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令暂时停止施工;
审核施工测量方案;
审核计量结果,审核中期各种付款证书;
组织见证试验,确定监理抽验和检查;
对承包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对不符合规范、规程、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发布指令;
批准分部工程开工和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核签一般性工程变更和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协调施工现场的管理,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之间的关系;
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检查及处理;
审核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好竣工初验,参与甲方的竣工验收与质量监督站的核验;
参与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提交反映工程动态的有关报告;
做好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参加公司工程部组织的保修期的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
按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要求,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巡视检查并监督各工序的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搞好隐蔽工程、重要工序、重要操作、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
按工程计划进度检查工程进展,提出分析建议;
核签工程计量;
初审设计变更,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终审;
按职能分工进行监理组报表和监理记录的收集和整理;
按计划进行有见证的取样,并审核试验结果;
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关的意见或解决办法;
负责组织和做好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竣工初验和核验工作。
监理员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任务,做好其助手;
深入研究图纸、合同、技术规范,督促承包单位执行承包合同,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施工;
对监理工程进行巡视、抽检、验收,对重点工序、重要操作、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把好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计量第一关,完整、如实地填报各类书面报表资料;
参与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的审核;
参与竣工初验、竣工核验;
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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