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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哪些内容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来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自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百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度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答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科室安全责任制和各科室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充分发挥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提高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台阶上水平,坚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二、全面负责分公司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
三、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
四、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 并负责贯彻落实
五、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负责审查分公司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深入基层检查不安全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情况。
七、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
八、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九、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十、维持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十一、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活动。

安全部负责人: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充分发挥工程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提高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台阶上水平,坚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二、 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并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因无设计、工作面无规程,临时施工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其不合理而发生事故的,主管人员要负责任。
三、 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保证有关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等技术措施同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四、 负责编制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定期组织避灾路线的演习。
五、负责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技术专业会议,研究讨论安全技术管理上的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付诸实施。
六、搞好各个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七、经常深入项目,积极指导各个项目解决安全上的问题。
八、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教育、考核工作。
九、积极参加全集团性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有关部门 协商解决。
十、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工程部负责人: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

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掌握基本建设市场和工程市场动态,提出本企业的安全经营方针、市场上的安全风险。
二、负责对各个合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严禁超资质承包,发包。
三、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有效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督促其按协议实施。
四、合理规避高安全风险的项目。
五、收集整理有关建筑市场的安全生产费用、建材等有关情况资料,建立信息档案,为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标底、招投标提供可靠依据。

经营部负责人: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经费,并督促其合理利用。
二、在计划安排使用资金时,优先安排投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三、坚决执行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
四、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专项资金。
五、负责对安全事故费用的支付和监督审核。

财务部负责人: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

综合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监督有关部门(科室)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法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研究公司行政,生产工作同时必须同时研究安全工作.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好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
四、把生产纳入先进项目部(队)先进个人的评比条件之一,把安全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支持各部门(科室)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为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积极组织开展党,团员.无事故活动,协助工会,团等组织开展各项竞赛活动.
七、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一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八、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九、在审核各专项方案的同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
十、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综合部负责人: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

3、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2、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3、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抢救国家财产。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9、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的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10、做好工地现场的安全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明确各管理部室、二级单位以及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提高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 项目部各级岗位人员职责
2.1 项目经理职责
2.1.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本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2.1.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
2.1.3 主持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并主持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4 审定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
2.1.5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2.1.6 确保本项目部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2.1.7 确保承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2.1.8 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2.1.9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 生产副经理职责
2.2.1 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
2.2.3 负责组织安全施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2.2.4 负责组织对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2.2.5 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2.6 组织对频发性违章的原因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2.2.7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工程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工程分包方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
2.2.8 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2.2.9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2.3 项目部总工(副总)职责
2.3.1 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3.3 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2.3.4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重大施工项目和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2.3.5 监督工程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2.3.6 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3.7 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2.3.8 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2.3.9 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2.3.10 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2.4 二级单位主任(副主任)职责
2.4.1 主任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4.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2.4.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2.4.4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4.5 负责组织对跨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2.4.6 按时提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4.7 指导本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工作,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检查人员履行职责。
2.4.8 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2.4.9 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单位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2.4.10 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2.4.11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2.4.12 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5 二级单位专工(技术负责人)职责
2.5.1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
2.5.2 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2.5.3 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2.5.4 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2.5.5 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本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2.5.6 组织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2.5.7 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2.5.8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2.5.9 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2.5.10 参加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2.6 班(组)长职责
2.6.1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6.2 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2.6.3 负责组织实施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2.6.4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2.6.5 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2.6.6 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6.7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2.6.8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2.6.9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2.6.10 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三无五清”。
2.6.11 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2.6.12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2.7 班(组)技术员职责
2.7.1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2.7.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2.7.3 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2.7.4 协助班(组)长进行本班(组)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2.7.5 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长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8 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责任
2.8.1 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8.2 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2.8.3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2.8.4 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2.8.5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2.8.6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保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2.8.7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2.8.8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8.9 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2.8.10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2.9 二级单位专职安全员职责
2.9.1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本单位主任(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9.2 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2.9.3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9.4 参加本单位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2.9.5 协助单位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督促班(组)的安全文化建设。
2.9.6 参加单位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2.9.7 参加和组织单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2.9.8 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工作例会。
2.9.9 督促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2.9.10 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2.9.11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2.9.12 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2.9.13 按“三不放过”原则,协助项目部领导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10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2.10.1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10.2 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2.10.3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2.10.4 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2.10.5 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2.10.6 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2.10.7 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10.8 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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