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教网 考试资讯 火灾事故分类

火灾事故分类

1、事故[事故,指造成人员伤害、死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性质的分类法律依据是什么?

自然事故是非人为且无法抗拒的;技术事故非人故意所百为,由于设备自身原因或技术缺陷所造成[造成是汉语词汇,读音zào chéng,解释为招致或引起。],这里存在度人为因素与非人为因素;责任事故即是存在管理、使用问题或操作上的违章行为产生,以人为因素为主。

 

认定的依据是《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问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认定答办法是,事故发生后要组成各方面专家与人员组成的调查组或认定组织,进行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以下,音yǐ xià,汉语名词,方位词,表示位置、次序﹑品第﹑级别或数目在某一点之下。]步骤:(1)事故类型分析。(2)事故原因分析。(3)事故责任分析。(4)事故性质的认定。(5)事故经济损失分析。

通调查分析认定事故的原因、性质与责任。

(1)区分事故的性质,按事故的性质可分专为以下凡种: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属任事故。

(2)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通过对事故原因 (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我国怎样划分安全事故等级?

轻微事故,死亡[死亡是相对于生命体存在(存活)的生命现象,意指维持一个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学功能的永久终止。]0人,重伤[重伤:包括这种原因损伤(不单纯指机械性损伤),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以上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yǐ shàng,指上述,上面。],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灾害性燃烧现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或者 拼音: 解释: ①或许:你快走,~还赶得上车。]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
1987年12月10日铁道部颁布的《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将行车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 重大事故

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中破1台;
(3)动车、客车中破1辆;
(4)货车大破1辆;

(5)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2小时。
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大破1台或中破2台;
(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

(4)货车报废1辆或大破4辆(大破2辆折合报废1辆);
(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

(1)人员死亡3人或死亡、重伤5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大破1台;
(3)动车、客车报废1辆;
(4)货车报废3辆;
(5)单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4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2小时。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重大事故。

(二) 大事故
1、客运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大事故:
(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
(2)中途摘车或货车中破1辆;
(3)重型轨道车报废;

(4)单线或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1小时,或影响本列车满1小时;
(5)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2、其他列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或爆炸,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构成大事故:
(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中破1台;
(3)动车、客车中破1辆;
(4)货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
(5)重型轨道车报废;
(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
(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3、调车作业(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

(1)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及其以上者;
(2)机车中破1台;
(3)动车、客车大破1辆或中破2辆;
(4)货车报废1 辆或大破2辆;
(5)重型轨道车报废;
(6)单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并影响其他列车,双线之一线行车中断满2小时,双线行车完全中断满1小时;
(7)报废钢轨200米及其以上或钢筋混凝土轨枕500根及其以上。
4、由于铁路技术设备、其他临时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致使铁路技术设备破损,造成(2)款各项后果之一时,构成大事故。
五、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等级评定

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300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3、中石化火灾事故分类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版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权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火灾事故等级的划分?

按照一次火灾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
 度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问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答100万元以上。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内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容
3、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5、火灾事故级别分为:重大、特大、一般,具体定义是什么?

火灾其实分为:特别重大、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具体意义如下专:
特别重大火灾属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按照火灾损失严重程度,火灾如何进行分类?

特别重大火灾

指造来成30人以上自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此外,根据起火原因火灾又可分为由违反电器燃气等安装规定、玩火、抽烟、用火不慎、自然原因等造成的火灾,而且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这些火灾的发生越来越普遍,也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7、按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火灾损失严重程度)分哪几类?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7)火灾事故分类扩展资料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8、火灾有哪些分类?

火灾分类方法:

1、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划分:

(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干草、煤炭、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2)、B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塑料等火灾。

(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火灾。

(5)、E类火灾: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6)、F类火灾: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2、根据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8)火灾事故分类扩展资料

常见火灾预防:

1、公共场合防火措施:

(1)、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热设备时,要远离可燃物。

(2)、使用的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电器用完后,应及时将电源切断,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等余热散尽后,再收存起来。

(4)、在参加公共场所活动时,尽可能不要吸烟。

(5)、当参加公共场所活动时,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如剧场、俱乐部演出时,使用的发令枪纸、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人监护,并远离可燃物 。

2、电气火灾预防:

(1)、新安装的线路设备装好后要经过检验合格,才可通电,临时线路要严格控制,专人负责管理,用后拆除。

(2)、采用合格的线路、插座等器材和用电设备。

(3)、线路和设备要由专业电工安装,一定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生活火灾预防:

(1)、不乱扔烟头。把烟头随意乱丢,碰到可燃物质,就可能酿成火灾。

(2)、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4)、不焚烧杂物。

(5)、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不使用电炉、热的快、电热杯、电饭锅等电热设备。

(7)、不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器灶具、酒精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8)、要人走灯关。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9)、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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