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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职责

1、工程监理的职责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有详细的说明。可以看看。
3.1 一般规定
3.1.1 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1.3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符合规范表A.0.1的要求填写。
3.1.4 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1.5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1.6 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撤离施工现场。
3.2 监理人员职责
3.2.1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3.2.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2.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
7、处臵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3.2.4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2、建设工程监理职责是什么?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含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3、工程监理的职责有哪些?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和领导驻地监理部人员,尽职尽责的完成监理任务;
审定批准承包单位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监理组织的工地例会;
对单位工程进行开工审批和发布开工令;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解释合同中的歧义,进行合同管理;
发布暂停施工令和复工令;
对承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发布通知和指令;
发布工程变更令和核定额外工程的价格;
审核工程延期和索赔费用;
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签发监理月报;
审定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量,签发月付款证书;
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签发竣工结算证;
签发保修期证书;
签署最终支付证书;
签署监理竣工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及授权范围内,组织主管部门的监理人员具体实施监理任务;
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主持召开经常性工地会议、各类专业技术会议以及各种协调会议,发布会议纪要;
当各合同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有权澄清不一致的地方;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发布开工令的审核工作;
研究索赔要求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核实并掌握工地各种情况,依据合同处理工程延期和工程索赔问题,减少索赔损失;
为了保证工程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令暂时停止施工;
审核施工测量方案;
审核计量结果,审核中期各种付款证书;
组织见证试验,确定监理抽验和检查;
对承包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对不符合规范、规程、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发布指令;
批准分部工程开工和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核签一般性工程变更和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协调施工现场的管理,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之间的关系;
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检查及处理;
审核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好竣工初验,参与甲方的竣工验收与质量监督站的核验;
参与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提交反映工程动态的有关报告;
做好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参加公司工程部组织的保修期的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
按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要求,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巡视检查并监督各工序的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搞好隐蔽工程、重要工序、重要操作、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
按工程计划进度检查工程进展,提出分析建议;
核签工程计量;
初审设计变更,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终审;
按职能分工进行监理组报表和监理记录的收集和整理;
按计划进行有见证的取样,并审核试验结果;
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关的意见或解决办法;
负责组织和做好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竣工初验和核验工作。
监理员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任务,做好其助手;
深入研究图纸、合同、技术规范,督促承包单位执行承包合同,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施工;
对监理工程进行巡视、抽检、验收,对重点工序、重要操作、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把好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计量第一关,完整、如实地填报各类书面报表资料;
参与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的审核;
参与竣工初验、竣工核验;
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4、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规定有哪些

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1)未对施工组织百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度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知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处罚措施:

责令限期道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版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权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有哪些

工程监理责任的范围主要应涵盖两个方面:其一必须是涉及工程本身,现场管理有别于工程管理,前者为承包商责任范围,后者为监理责任区间,凡与工程本身无关的责任事故,若追究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是没有依据的。比如临时建筑、copy临时用电、搭设脚手架、各种建筑材料的装卸、现场运输设备运行等,因并不构成工程本身,因而即使发生责任事故,也不应追究监理企业知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其二,必须涉及工程质量,因为业主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任何监理企业不可能超出业主委托职责之外而产生新的权力和义务。所以,监理企业不仅要对道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还必须对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的包括安全事故在内的其他事故承担责任。

6、监理是什么职务?主要职责是?

监理的含义可以更全面地表述为: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则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任务,使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主要职责:

1、监理工作以委托监理合同为依据,实施监理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3、应“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维护建设方与不损害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4、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5、被监理单位必须接受监理;

6、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都应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6)工程监理单位职责扩展资料

监理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事实求是的原则;

5、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单位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7、监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8、监理单位职责

1)负责对《注浆施工组织设计》批复。

2)负责对注浆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各相关单位上报。

3)负责组织注浆效果检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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