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教网 考试资讯 监理员毕业_报考监理员证书需要什么学历

监理员毕业_报考监理员证书需要什么学历

1、大学毕业做监理员和施工员的问题??

我倒是建议你去做设计。施工的话,技术员就是看图,指导施工。相对来说,属于很基层的岗位,待遇和地位都不高,而且很辛苦。少数能坚持下来的,倒是有机会被提拔。这是我亲眼见到的,施工单位的大学生较少,有一个还是比较宝贝的。会增长不少施工经验,但是对图纸后面的东西了解的有限。
监理这个工作是比较无味的,首先,一般来说监理都是些老头。有施工经验,或者设计经验。可以把握图纸和施工的原则。监理分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工作的对象不同。这个工作呢,有点不讨好。因为是挑毛病的工作,做好了是应该的,做不好还被责怪。
设计工作,相对工作环境比较宽松,能学习到不少东西,但是晋升的机会有限,也很难太高。不容易进入管理层。收入要看行业的水平和设计单位的分配方式。
无论做施工单位的技术员还是监理,都可以去考造价师,咨询师等等,只是为了今后的发展。不受岗位限制。
我是做电力设计的,和很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打过交道。就这些感受。供你参考。

2、报考监理员证书需要什么学历

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监理工程师证书
监理工程师证书
(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详细信息以各地区具体规定为准。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3、监理员要工作多少年才可以成为监理工程师

要工作三年以上才有资格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3)监理员毕业扩展资料

监理人员的守则:

1、监理人员必须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公正的立场、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科学的分析、求实的处理,努力搞好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有关条例和规定,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不参与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兼职、任职、合伙经营和交易。

4、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工作认真,一丝不苟。

5、监理人员必须注意保守有关秘密,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秘密和信息,未经对方允许不得任意公开或传播。

6、监理人员必须坚守自身职责和权限,未经上级委托,不得行使自身职责以外的职权。

7、监理人员必须谦虚谨慎、尊重事实、文明礼貌、态度诚恳、平等待人、热情服务。

8、监理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4、我是学工程监理刚毕业的,要如何做好一个监理员?

监理职责什么的,我就不给你复制了,网上到处可以找到。作为一名从事监理工作长达八年时间的老监理,给你几个建议:1、别把清闲当享受。监理工作相当轻松,说得不好听点基本上是混吃等死,你现在刚毕业,理论知识丰富,实际经验几乎等于零,所以清闲对你来说应该是好事。你可以到工地以后,无论是否应该旁站的工序环节,只要有时间就全程旁站,多看,现场少问(下来以后问前辈),做好记录,整理工作重点,积累工作经验(包括监理经验和施工经验)。2、多做事少说话。监理人员在工地上的地位相对较高,施工单位为了签证会不遗余力的奉承巴结你,这并不是说你真的有多么突出多么优秀,只是利益驱使而已。因此,做好自己的事,把握好自己的原则,少和施工人员吹牛打屁,尽量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学习有用的东西。3、洁身自好。监理这个职业面对利益诱惑的局面相当多,在你自己还没有把握能够驾驭自己的职能的情况下,千万别伸手,那可能会毁了你的!4、工作别应付。其实在监理工作中也有很多业务知识是相当有用的,比如审核施组设计的时候,要学习人家编写的方法,尝试在脑海中加以改进,看得多了,以后要编个技术标什么的就很轻松了。5、学会为人处事。监理工作中最忌讳两点:第一是吃拿卡要不要脸,第二是死搬硬套不变通。这就得向你的前辈们多多虚心求教了。其他的,有啥疑问就问我吧。希望能帮到你,满意请采纳,并认真评论,谢谢!

5、监理员是什么

1、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来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2、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自统称
3、凡具有工程建筑类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或工程建筑类相关专业学历证明(研究生毕业当年,本科毕业一年以上,大专毕业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三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6、已经参加监理员培训,但是拿证时为什么要毕业证

您可以将相关的培训师考试的监管信息系统。当地的施工监理总商会将举办。这里是 – 天津,你可以参考一下,二手
2006年监理培训师

录取通知书

各监事在天津举行:
BR>强烈要求该协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市06企业监管,以满足“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人员需求,我市准备举办协会培训专员的监督。监督的训练条件,现在公布如下:
一个培训范围:在岗职工

城市监督。

两个训练条件:
我们1,凡遵纪守法,能够履行施工监理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年龄在65岁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下列之一条件可申请委任监督聘用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师以上职称; – 第2)工程类或工程专业大专以上经济学专业毕业,从事监理一年以上;
页3)工程类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为两年多来的工作的监督;
页4)持有有关部门颁发工长,质量员证书和工程工作,在施工现场不到10年,其中在工程监理至少三年;之后,员工超过五年的实践经验,由所在单位推荐的
页5)监察建议格式填写,你可以报名参加培训,但也受到全面的评估实践能力; – 第2,在与工作人员协会的监督申报条件考试行后,经考核合格,应他们的就业单位从业人员办理督导人员职位岗位资格证书。

确保所有的监理单位,2006年4月19日至24日将参加培训人员填写的情况,“天津监管人员岗位证书申请表”及EXCEL格式汇总表监管人员培训师(表样本附后),发送到邮箱和人员协会和打印汇总表“天津市督导人员职位推荐证书申请表”(表样附后)加盖公章后,秘书处报告市政监督协会。

协会邮箱:tjjsjlxh@tjjsjlxh.sina.net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大专毕业工作几年能拿监理员证

须满足以下条件:
1、凡年龄在18-55周岁;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满一年;
3、申报试验员岗位考试,须从事试验管理工作满3年;
4、身体健康。

8、监理员什么职称啊?

目前,获得职称的方式有两种:考试和评审(不参加考试
一、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 ~~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三、相关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类:工民建 土木工程 土建工程 园林工程 建筑管理 建筑施工 建筑装饰 建筑设计 市政测量 安全工程 建筑预算 给排水 建筑艺术设计 腐蚀与保护 水暖与保护 水暖热能 水电安装 铁路桥梁 造价工程等专业
经济类:会计 经济 统计等专业
机械机电类:机械机电 锅炉 设备安装 水利电力 电气 电子等专业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 ,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 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 担任工程师职务, 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办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的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 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9、毕业几年可以考监理员证

凡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学历),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现场质检工作两年以上实践者即可报考。

考试所学内容:监理员按专业分为《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及其设备安装工程》、《暖通及其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五个专业。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9)监理员毕业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规定: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定。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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