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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员制度

1、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化工企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原大化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按《消防法》规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能力。
第四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五条 各单位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第六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 消防责任
第七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八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九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的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装置、罐区和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布局包括: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置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设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处、调压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的消防部门应参加审查,并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和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本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本单位有关关键部位及要害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
2、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纪录;
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各单位要制定禁烟禁火制度,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消防设施及器材分布、维护台帐。
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适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帖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罐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十八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事先办好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公司各单位禁止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的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二十二条 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实行军事化、专业化管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消防队在企业主管安全的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继承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
(4)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错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检查和验收。
(6)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7)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有关部位和要害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8)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9)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消防和安全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 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应参照《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的要求,建立学习、训练、执勤、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2)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补救初期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第五章 宣传与培训教育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的义务,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职工消防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有关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第二十八条 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
第二十九条 对新入厂及转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第六章 基础设备与装备
第三十条 各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单位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
第三十一条 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置、器材、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何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完整好用。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从实际出发,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破拆、照明、举高等特种消防车和重型消防车;通讯、灭火、放火、防护、训练器材和监测仪器等,要满足战备和防灭火的需要。
第七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必须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情。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
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四条 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消防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⑴使用各种水源;
⑵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⑶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⑷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⑸为调动企业、事业单位内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
⑹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集团公司消防联防单位单位请求增援。
第三十五条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偿。
第三十六条 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 专职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后,应依照规定要求对方补偿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
第三十八条 消防车(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先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八章 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三十九条 对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凡《消防法》中已经作出规定的,按《消防法》中的规定进行;违犯《消防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违犯公司防火规定,在上述场所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的;
2、未经批准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3、穿易生产静电的服装和带钉的鞋进入油气区,或者在罐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犯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7、不执行火场指挥或故意阻碍消防车(艇)通行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8、有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单位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1、本单位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犯《消防法》的;
2、无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
3、消防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的;
4、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因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发生火灾事故的;
5、设备带病运行,不按规定检修,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作业环境不安全,消防设施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的;
7、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8、不按设计施工或擅自降低防火等级,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未经完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发生火灾事故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2、问消防部队的安全员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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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
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
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
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七、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 消防宣传工作。
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熟悉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
四、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六、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八、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设备管理制度
一、单位内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
三、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部统一建档管理。
二、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印记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保安部经理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保安部全体人员和半数以上员工参加演练。
三、实施演练前,由保安部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二、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四、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共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楚不能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八、动火审批由部门申请,饭店领导同意,保安部配合现场监控。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三、凡在单位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务,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七、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1、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错。
2、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3、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5、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2.在实验室内、过道等处,须经常备有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类灭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3.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熄,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4.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灭火,必要时也可用水扑灭。但不宜慌张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向燃烧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5.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的固体(多为有机物)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6. 在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起火时,应事先作起火分析,并将实验过程的各个系统隔开。

4、消防安全专员是做什么的

消防安全专员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制度,服从保安领班工作安排,日常工作由保安领班监管落实,同时应积极主动协助保安主管开展各项工作。

2、在广场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确保广场消防安全。

3、 对广场消防工作开展以及对防火、防灾等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4、管理好广场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5、制定防火规章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6、做好广场员工及义务消防队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及进行各项考核演练工作。 

7、根据广场的灭火设施设备制定相应的应急灭火方案。

8、消防专员是消防组织重要成员,应带领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申请更新更换消防器材及设备。

9、经常开展消防检查,及时排除火险隐患,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消防整改计划和消防安全工作报告。

(4)消防安全员制度扩展资料: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是为了认真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 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8、负责广场消防标识、消防警示牌、消防封条等树立及维护。

5、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关键应从“五个要素”入手。

要素之一:科学的发展现。在企业中,人的素质存在着不同的状态,无论是从事技术的还是从事管理的,以及为数不少的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的文化素质、心理素质、技术素质、安全意识等方面存在差异。他们分布在不同的岗位上。基于此,如果说企业只讲发展,认为消防工作是“拣芝麻”,置于“被人遗忘的角落”,那么,最危险的事故就会防不胜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受到影响。所以说,要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员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认识水平,转变观念,让大家明白一个烟头、一张薄纸、一块地板以及电、煤气、火炉,这些人们每天相随相伴的物品,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为一个悲剧的诱因。要让大家明白“只有每天留心,才能确保一方平安。”要改变人们模糊的认识,首先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火灾防御能力。我公司原先每天要使用300多瓶气体,包括氧气、乙炔气、氩气、二氧化碳气,每天两辆汽车运输,各类气瓶又分布在各作业场所地,成为企业消防工作的一大难题。公司前年投资130万元兴建了集中供气站,告别了瓶装供气的历史,此举既减轻了员工的劳动强度,减少了运输量,同时促进了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去年又投入360万元更新变电所,并安装了12门防火自动报警装置,主变压器和电控拒采用西门子技术,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平,满足了生产需要,消除火险隐患。

要素之二:强化培训,以人为本。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就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定期开展自查,要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之火。今年以来,公司邀请无锡市安居防火教育培训中心的同志进行消防知识讲座,有118名防火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听课。由于公司每年组织员工一至两次培训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以及灭火演练等活动,从而增强了员工灭火的基本技能。进城务工人员是公司的生产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不断规范和调整管理他们的方式,强化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是非常必要的。公司今年对147名进城务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联系实际讲授一些火灾事例和防范措施,使他们深受启发。进入夏季,公司对危险作业点、电器设备、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各车间、部门对移动电具、风扇、电焊机等设备、设施进行绝缘、接地电阻测试,100%达到安全要求,保证完好有效,确保用电安全。

要素之三:激励机制。员工的激励机制就是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这是搞好消防工作不可缺少的有效方法。实施有效的员工激励,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激励的形式多种多样,企业既可以给予成绩突出者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又可以采取关杯激励和榜样激励,只有充分调动不同对象的积极性,才能起长期激励的作用。当然,消防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工作,特别这一特性,企业必须有一种长远的眼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科学的一系列的激励机制,让员工看得见,摸得着,从被动到主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消防工作毫不懈怠。因为员工对发现的隐患如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就可以排除隐患,化险为夷。否则,长期无人问津,就有可能随时发生火警。一炬之祸,危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决不能因小失大。公司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科学有效的奖惩办法。每年年初,公司与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要求消防人员在检查中态度要认真,内容要全面,工作要仔细,检查要深入,程序要到位,要像消防专项验收一样严密和严格,重点是查找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规程不达标的员工及违章员工实行教育和处罚并重的方法,切实将消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公司实行年终考评,如有车间,部门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给予扣奖,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公司护厂队员在夜间巡逻,发现卷板机旁有火苗,立即用灭火机扑灭初起之火,避免了一次灾难的发生。今年六月,有一位油漆工将两桶醇酸调和漆放在离砂轮切割机一米之距。当砂轮火花飞溅到漆桶中,顿时火苗窜出二三米高,现场人员立即扑救,避免了一起人员伤害与设备损毁事故。公司对责任者按章作出了严肃处理,引以为戒。

要素之四:设施到位,舍得投入。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是衡量一个企业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的标尺。所以,各个重点防火部位及车间部门要配备齐全灭火器材。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制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机、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显标志,同时确保通道畅通,尤其要在大楼的每一层设置标明“出入口”的醒目标志。近年来公司随着形势的发展,充分认识到消防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投入大量的资金,建造喷漆车间,一改露天作业的状况;在气体站安装避雷针;在重点防火部位安装防爆灯、防爆扇、防爆开关;制订消防应急预案;还在餐厅、宾馆张贴疏散图54张、配齐应急的安全出口。在生产现场,所有的用气管道按要求用色标来区别、接口处有文字标记,燃气接口处增添防爆器。为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做到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定期更新,到目前为止,所有的1211灭火机已被ABC干粉灭火机取而代之。

要素五:与时俱进,充实知识。由于现在火灾和灾害性事故具有危害性大、情况复杂等特点,决定消防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企业消防人员要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相应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所以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于指导当前的消防工作,同时要学习现代消防科学知识和技术,改变传统的模式,尤其要了解掌握现代建筑中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如何正确使用消防气压给水设备远距离控制设施、新型应急电源的选用、钢结构防火保护、车辆灭火、各类气体灭火等。为了充实自己的知识,就要有科学的学习方法,不是机械地学习,而是要学以致用。只有勤于学习,勤于思索,克服工作繁忙的困难,见缝插针,有计划、有目标 地坚持不懈,勇于实践,才能增长才干,探索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以上对当前企业如何搞好消防工作谈了一些浅见,在新形势下,我们只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才能把企业的消防工作引向深入,结出丰硕的果实。

6、消防安全制度

宾馆、饭店的火灾预防

宾馆、饭店的火灾预防 宾馆和饭店是供旅客住宿、就餐、娱乐和举行各种会议、宴会的场所。现代化的宾馆、饭店一般都具有多功能、综合性的特点,集餐厅、咖啡厅、歌舞厅、展览厅、会堂、客房、商场、办公室和库房、洗衣房、锅炉房、停车场等辅助用房为一体。使用功能复杂,装修豪华,人员集中,加之思想麻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致使近几年来重特大火灾频频光顾这些场所。
第一节 宾馆、饭店的火灾危险性
一、室内装饰装修标准高,使用可燃物多
宾馆、饭店虽然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但大量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陈设都采用木材、塑料和棉、麻、丝、毛以及其他可燃材料,增加了建筑内的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可燃 材料将导致燃烧猛烈、火灾蔓延迅速;大多数可燃材料在燃烧时还会产生有毒烟气,给疏散和扑救 带来困难,危及人身安全。
二、建筑结构易产生烟囱效应
现代的宾馆和饭店,很多都是高层建筑,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垃圾道等竖井林立,如同一座座大烟囱;还有通风管道纵横交错,延伸到建筑的各个角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产生烟囱效应,使火焰沿着竖井和通风管道迅速蔓延、扩大,进而危及全楼。
三、疏散困难,易造成重大伤亡
宾馆、饭店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 方,且大多数是暂住的旅客,流动性很大。他们对建筑内的环境情况、疏散设施不熟悉,加之发生火灾时,烟雾迷漫,心情紧张,极易迷失方向,拥塞在通道上,造成秩序混乱,给疏散和施救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往往造成重大伤亡。
四、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宾馆、饭店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点多量大,如果疏于管理或员工 违章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加之住店客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乱拉电线,随意用火,卧床吸烟等也是造成火灾的常见现象,因此宾馆、饭店的消防管理十分重要,预防火灾的任务相当繁重。
宾馆、饭店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旅客酒后躺在床上吸烟 ,乱丢烟蒂和火柴梗;厨房用火不慎和油锅过热起火;维修管道设备和进行可燃装修施工等动火违章;电器线路接触不良,电热器具使用不当,照明灯具温度过高烤着可燃物等四个方面。宾馆、饭店最易发生火灾的部位是:客房、厨房、餐厅以及各种机房。
第二节 宾馆、饭店重点部位及主要防火要求

一、客房、公寓、写字间
客房、公寓、写字间是现代宾馆、饭店的主要部分,它包括卧室、卫生间、办公室、小型厨房、客房、楼层服务间、小型库房等。
1.客房、公寓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烟头、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电热器具烤着可燃物。发生火灾的时间一般在夜间和节假日,尤以旅客酒后卧床吸烟,引燃被褥及其他棉织品等发生的事故最为常见。所以,客房内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窗帘一类的丝、毛、麻、棉织品应经过防火处理,客房内除了固有电器和允许旅客使用的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尤其是电热设备。
2.对旅客及来访人员应明文规定: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凡携带进入宾馆者,要立即交服务员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客房内应配有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宾馆客人须知及宾馆、饭店内的消防安全指南。服务员在整理房间时要仔细检查,对烟灰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时应不断巡逻查看,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餐厅、厨房
餐厅是宾馆、饭店人员最集中的场所,包括大小宴会厅、中西餐厅、咖啡厅、酒吧等。这些场所内部可燃装修多,可燃物数量很大,并连通失火率较高的厨房。有的餐厅,为了增加地方风味,临时使用明火较多,如点蜡烛增加气氛,菜肴加热使用炉火等,这方面已多次发生事故。
厨房内设有冷冻机、厨房设备、烤箱等,由于雾气、水气较大,油烟积存较多,电器设备容易受潮和导致绝缘层老化,造成漏电或短路起火;厨房用火较多,油锅起火是十分常见的。因此,餐厅和厨房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主要是:
(一)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餐厅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放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员工 的工作岗位。如餐厅内需要点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供应火锅、烧烤风味餐厅,必须加强对炉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炉 时,严禁在火焰未熄灭前添加酒精,酒精 炉应使用固体酒精燃料。餐厅内应在多处放置烟缸、痰盂,以方便宾客扔放烟头和火柴梗。
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燃气燃油泄漏,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燃气库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楼层厨房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
厨房内使用厨房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油炸食品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食油溢出着火。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燃气燃油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能离开。厨房内抽烟罩应及时擦洗,烟道每半年应清洗一次。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器外,还应配置石棉毯,以便扑灭油锅起火的火灾。
三、公共娱乐场所
宾馆饭店中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符合有关的防火要求。(参看本篇第一章)
四、电气设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宾馆、饭店设备的电气化、自动化日益普及,因电气设备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时有发生。宾馆、饭店的电气线路,一般都敷设在吊顶和墙内,如发生漏电短路等电气故障,往往先在吊顶内起火,而后蔓延,并不易及时发觉,待发现时火已烧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因此,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做到:
1.客房里的台灯、壁灯、落地灯和厨房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床头柜内设有音响、灯光、电视等控制设备的,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2.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应当远离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汞灯(包括日光灯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深罩灯、吸顶灯等如靠近可燃 物安装时,应加垫不燃材料制作的隔热层;碘钨灯及功率大的白炽灯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穿套管保护;厨房等潮湿地方应采用防潮灯具。
3.空调、制冷和加热设备等要加强维护检查,防止发生火灾。
五、安全疏散
宾馆、饭店建筑内应按照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保证在发生火灾时疏散人员、物资和扑救火灾。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走道的长度、宽度及疏散楼梯等疏散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的规定。严禁占用、阻塞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间;为确保防火分隔,楼梯间、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楼梯间及疏散走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且间距不应大于20m;疏散用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六、定期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对宾馆饭店的消防设施要求严格,通常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各类消防设施。这些设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设专人操作维护,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在发生火灾时,保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宾馆饭店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既要加强硬件设施的管理,也要加强软件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定并经常演练灭火、疏散预案。

7、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方面

包括 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相关章程,安全员制度章程,安全巡视章程等三个方面。
消防设施,要专人定期巡检,保证完好,随时可用,灭火剂定期更换,以防失效,对于消防重点区域,如库房、易燃易爆等接触危险品的场所,要随时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能存有障碍,高空的高压线等架设不得妨碍消防车的进入和操作等。设立安全员制度,对于安全问题,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安全员要对消防隐患区域心中有数,应定期和不定期巡视,发现问题,现场处理等。这是几点主要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丰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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