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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专职安全员

1、非煤矿山安全员证谁有

只要是非煤矿山类的,各个省每年都会有这样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吧?培训完考核应该是每个企业都会有人有这个证的

2、危险化学品企业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e68a84e799bee5baa63133333764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3、都什么行业需要专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度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属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4、广西非煤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多少人从业人员配备多少专职安全员,在什么标准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zd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应配备多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未硬性规定内,各省规定的比例也不完全相同。对于非煤矿山,《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不得少于3人;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应配备二人以上。大多地区是按照从业人员的1%-5%的比例配备的。因此应配备多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容要看所在地的规定。不会超过15人。

5、我想问一下 有关非煤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多少这个问题 有没有国家颁发的条例、规定什么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中规定:

第三条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5)非煤矿山企业专职安全员扩展资料

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范本

一、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

明确责任,确保车辆正常营运,员工人身安全,车辆安全,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现场巡回检查制度,明确责任,加大现场管理,着重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二、本责任制适用范围包括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处所属人员。

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

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三、实现目标

确保个人自身安全,有效防止职业病,保证身体健康,配合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各类事故发生。

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50-500元罚款。

四、必须服从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和施工处的管理,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有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的权利和义务。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和教育,做好学习记录。

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制止无证上岗。

七、认真做好办公和住宿场所的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八、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安全生产参与者的作用,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的规定, 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十消防、安全工作采取一票否决制。对消防、安全工作出色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

对不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造成消防、安全混乱,安全隐患久拖不改,以致养患成灾的个人和领导,将追究当事者和领导者的责任。

九、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施工生产上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6、企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机构或专职安全员吗

必须要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非煤矿山企业专职安全员扩展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7、煤矿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意见》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得版低于2.5%。非煤矿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不得低于从权业人员总数的1%。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9、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不断学习和掌握国家和行业安全生来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标准 .规程,运用安全管理技术和理源论,通过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中人和物的控制和管理,寻找和杜绝管理漏洞百和亊故隐患,度从而预防和控制亊故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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