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教网 考试资讯 二级建造师有效期查询

二级建造师有效期查询

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有效期

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到期后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又称急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每三年需要进行一次审核,也就是常说的年审,如果不参加继续教育视为年审不通过。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继续教育的时间在原则上不得少于30个小时。由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继续教育的安排上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持证者在注册有效期内如果变更执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二级建造师有效期查询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北京为例:

1)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相关说明: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参考资料:二级建造师证书-网络

2、四库一平台二级建造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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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查询

省注册中心负责编制和发布全省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制订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方案;组织编写、审定、继续教育教材;可选择委托具备有必要条件的高等院校作为继续教育定点单位,并具体监督、指导、管理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的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下:

1、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4、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习以集中脱产学习方式为主,专家讲座或参观典型示范性工程项目为辅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或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全国或省内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授课、执业资格考试阅卷等工作,由省注册中心出具证明,相当于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其记录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是执业人员执业、办理续期注册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要依据,由省注册中心统一配发。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期满经测试合格后,由省注册中心颁发统一样式并用印的结业证书,并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栏目中填写培训内容及培训日期,加盖“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继续教育专用章”章。

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二级建造师的权利。二级建造师必须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执业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二级建造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时间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它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

还是要考的和重考差不多先到二级建造师报考处了解情况

4、二建考试成绩有效期是不是两年

有效期是2年。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两种模式。

1、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合格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总分的60%。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情况初步统计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45分~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为45分~72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根据科目、省份不同而不同。

(4)二级建造师有效期查询扩展资料:

报名条件: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6个专业。

5、二级建造师过期怎么继续教育

过期是按照你的实际签发日期开始算的,也就是12月份。二级建造师证书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参加继续教育,过期了就不能接项目、竞标、升资质了。

过期了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由各省制定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制订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方案、组织编写、审定、继续教育教材。可选择委托具备有必要条件的高等院校作为继续教育。

也可委托定点单位,并具体监督、指导、管理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的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二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5)二级建造师有效期查询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
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仍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

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 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

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 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参考资料:

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江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网

6、如何查二级建造师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上已经载明了有效期。
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没有有效期,前体是你按规定(每3年一次规定学时)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7、二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期是多久?注册时有什么要求?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 建造师其授权机构为百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度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问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答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专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二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期: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属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8、二级建造师有效期

三年。
1、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来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自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4、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
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zd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
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9、二级建造师已注销,为什么在国家建造师网上查询仍处于初始注册?

正在审批中,注册机关信息未及时更新。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版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9)二级建造师有效期查询扩展资料: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权定》相关法条: 

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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