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教网 考试资讯 设立专职安全员的通知

设立专职安全员的通知

1、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单位配备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1、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

2、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3、学历及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需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外,其他人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

4、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5、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

注:建筑施工安全员负责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负责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监督协助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所有在施工现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员应该立即向工长、项目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

(1)设立专职安全员的通知扩展资料:

专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有着怎样的规定?专职安全员怎么分配?

建筑施工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自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百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设立专职安全员的通知扩展资料:

项目专职安全生度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知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道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参考资料:

网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3、○12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设专职安全员1名;在那部法律里面可以找到这个规定???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抄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知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道)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4、企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机构或专职安全员吗

必须要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设立专职安全员的通知扩展资料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5、关于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必要措施,企业需要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及重要性,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不是敷衍袭上级主管部门,而是真正去确保生产安全,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营,是十分重要的部门。
国家对安全生产实行问责,百发生事故将追究企业法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度你没有设立安全生产专职部门及管理人知员,不出安全事故是你的运气,出安全事故那也是必然的事情。反过来,设立安全生产专职部门及管理人员,并不是不会出安道全事故,麻痹思想不能有,要时刻牢记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书一定要红头吗?谁有范本的?

不一定,只要有任命书,总经理批准就可以了。如果需要范本,请提供邮箱,谢谢!

7、本企业已经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切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请问还是否强制要求各部门设置安全员

安全法有规定的。一般按照企业人数的3%设置专职管理人员。专职人员最好是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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