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教网 考试资讯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1、安全[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质量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包括:安全生产[生产(produce),指人类从事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和过程,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和人自身的生育,亦称社会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工

一、岗位责任制: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有关安全、消防[“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主管副总经理,组织好技改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修改、24-40项目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考核[考核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 kǎohé,意思是考试,考定核查。]细则,并监督各项目执行情况,负责对各项目按规定[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进行考核。
4、协助综合管理办公室对新进入公司的施工人员、技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5、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本公司的安全信息交流。
6、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改项目内部的风险评价工作,参加全公司范围内各系统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7、组织并参加技改项目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安全检查考核通知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①明显处于危险状态的设备。②违章检修、违章指挥作业等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作业。③尘、毒危害严重的岗位。④严重危及周围生态环境的作业。
8、参与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消防、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技改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执行和演练情况。
10、每天深入施工现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及生产过程中的动火监督工作。
11、负责对技改项目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事故,指造成人员伤害、死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的调查处理,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
12、负责对技改项目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安全检查出现问题及隐患整改的统计上报工作。
13、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4、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消防检查以及日常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
15、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办法,提高安全生产等方面管理水平。

2、保证书怎么写

3、关于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如何制订

其实安全生知产管理的奖惩,是企业平时安全管理工作的积累。只要有积累,就可以把积累拿出来,分析、提炼,相应的管理制度就出来了。
如果没有积累,那只能道找一些模板了。一般安监局的网站,都有些相应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当然最重要的是,制订是一个群策群力的回过程。不能生产一个部门说了算答,也不能公司管理部门说了算。归口部门应该起草一份草稿制度,然后大家共同来讨论评审。

4、物流公司的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参照财企2012 16号文件。我有物流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资料,不过全套的资料早点,13 14年的。

5、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怎么制定?

目前,各企业都有不同的安全奖惩规定和考核办法。如有意可到我百度文库里来查看参考,有关资料。

6、企业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3.现场安全达标率 (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4.创建文明工地指标。第三条 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公司要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环境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 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单位是很常见的词,在各个领域中有着不同的地位,有指机关、团体或者企业上班的地方;也有的在数学方面或物理方面计算单位,一般有:长度米、千米、重量千克、容量升、牛(顿) N、帕(斯卡)Pa 等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2.项目部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使别人得到;给,给予是一个褒义词。]表彰,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第八条 关于创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进行专项奖励的规定为了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目部树立争创优质工程的意识,不断树立和扩大公司在社会上的良好信誉,公司决定设立“文明工地、优质工程”专项奖励基金,该基金专款专用,用来奖励获得文明工地及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及公司负责安全、质量的管理人员。

7、安全管理奖罚制度(矿山、冶金、选矿、房地产)综合的

必须要结合你单位实际对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015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奖罚分明,从而使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1.3外包工程项目及施工单位和人员,除特殊规定外,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并参照此规定执行。
2.表彰和奖励
2.1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实行月考核、季评比,年终总评表彰和奖励的办法。
2.1.1 总评获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额度依据现况确定。
2.1.2 年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另行确定。
2.1.3 连续三年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的,给予隆重表彰和重奖。
2.2 荣获国家各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单位;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500元-5万元。
2.3对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敢于制止违章违纪成绩显著和防止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表彰和奖励50-1000元。
2.4 在处置突发事故(事件)、抢险救援工作中,对排除险情、奋不顾身抢救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表彰和重奖。
2.5 对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技术(防护)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等有特殊贡献的人员,一次性给予500-10万元奖励。
2.6 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有关专家进行审批和报总经理批准,具有推广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防护)等方面的科研课题(项目软件)给予资助。待研究成功推广使用后,给予一次性表彰和重奖。
2.7其他符合安全生产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3.处罚[处罚,指依据法令规章,加以惩罚,即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
3.1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除责令改正外,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虽然通报批评这一活动在实践中被行政机关经常使用,但关于其定义,目前中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警告;责任人罚款[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100-500元等处理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直至履行其职责为止。在此期间酿成事故的,按本规定加重处罚。
3.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除责令改正外,给予责任人50-500元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在此期间酿成事故的,加重处罚。
3.3违反《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除责令改正外,给予责任人50-500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3.3.1对接到《安全消防检查通知书》后,未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的责任者[责任者,是一个三字汉语词语,拼音是ze ren zhe。]罚款100元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3.3.2 对接到《重大隐患整改指令书》后,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改的单位的责任者罚款250元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3.3.3 对接到《重大隐患整改命令书》后,仍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改的单位的责任者罚款500元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3.3.4 对接到各类指令后,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而酿成事故的单位及责任者;按规定加倍处罚。
3.3.5 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违犯者罚款200元;导致严重后果的,赔偿经济损失,并给予降级、辞退的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6 生产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按其岗位安全消防责任,给予帮助指导改正,拒不整改者加重处罚。
3.3.7 在安全消防大检查中,查出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的行为;对责任者加重处罚。
3.3.8 对安全消防大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混乱、隐患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对现场负责人加重处罚。
3.3.9在作业过程中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者;第一次给予教育,第二次处当事人50元罚款,第三次处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第四次予以停工培训学习(减发工资),后果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
3.3.10 高空作业没系安全带的,第一次处当事人200元罚款,第二次处当事人3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第三次处当事人500元的罚款,并予以停职培训学习(减发工资),拒不改正者予以辞退或调整岗位处理。
3.3.11,酒后上岗工作的,处当事人200元罚款;作业中喝酒的,处当事人50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
3.3.12违章作业处当事人50—200元罚款,不听从管理人员劝告的,处当事人500元以下的罚款,视情节可给予警告、降薪、辞退等行政处罚。
3.4违反《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改正外;给予单位通报批评,责任者给予50-200元的罚款。
3.4.1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而上岗的,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的;责任者加重处罚。
3.4.2 无故不进行安全消防活动,连续三次(含)以上者;责任者加重处罚。
3.4.3 不执行《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而酿成事故或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者加倍处罚。
3.5 违反《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者100-500元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3.5.1 未履行动火手续的、现场安全消防措施未落实的或使用设备存在隐患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加重处罚。
3.5.2 酿成事故或损失的单位和责任者加倍处罚。
3.6违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者100-500元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3.6.1危险作业项目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特殊情况除外)、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重大危险作业项目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排患有禁忌症人员作业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加重处罚。
3.6.2酿成事故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加倍处罚。
3.7违反《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酿成事故和损失的,加倍处罚。
3.8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锅炉房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10KV变电所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及《配电室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对责任者50-500元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酿成事故和损失的加重处罚。
3.9 违反《食堂安全防火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酿成事故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加倍处罚。
3.10 违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办法》、《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分别给予单位及个人相应处罚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对造成事故和损失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罚
4.1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而酿成事故或造成损失的责任范围。
4.1.1 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置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4.1.2 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4.1.3 滥用职权,批准或者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施工队伍;批准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批准、使用或者指派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指非法用工、雇佣童工或者未成年工、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女工或者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不应从事的工作等);
4.1.4 进行违章指挥,或者对违章作业或看见违章指挥不加制止的;
4.1.5 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以人为本,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4.1.6 对各级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4.1.7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未能及时组织抢救和实施应急措施方案,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4.1.8 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逐级分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松懈,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意识淡薄的;
4.1.9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
4.1.10 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或者不按要求和规定予以改进的。
4.2 事故和损失及处罚标准
4.2.1 重大未遂事故、火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1万元(不含);未造成轻伤伤害和火灾及设备等安全事故的。
4.2.1.1对主要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现场安全消防教育,同时处以单位月奖金的5%以下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1.2对次要责任单位除进行现场安全消防教育外,同时处以单位月奖金的2%以下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1.3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处以本人工资的5—10%以下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2 一般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含);轻伤1人,或者微伤2-3人(含)。
4.2.2.1对主要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警告,除进行现场安全消防教育外还要对相关安全消防技术进行培训;并处以单位月奖金的5—10%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2.2对次要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接受现场安全消防教育和相关安全消防技术培训,并处以单位月奖金的5%以下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2.3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处以本人工资的10—15%以下罚款。
4.2.3 较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不含);重伤1人,或者轻伤3-5人(不含)。
4.2.3.1对主要责任单位给予整顿处理,并处以单位月奖金的10—15%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3.2对次要责任单位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单位月奖金的10%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3.3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处以本人工资的15—20%以下罚款。
4.2.4 重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不含);死亡1~2人,或者重伤3-5人(不含)。
4.2.4.1对主要责任单位给予局部停产整顿处理,并处以单位年奖金的50%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4.2对次要责任单位给予整顿,并处以单位年奖金的30%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4.3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劝退,同时处以本人工资的40—50%和附带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4.2.5 特别重大事故或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5人及以上。
4.2.5.1对主要责任单位给予全部停产整顿处理,并处以单位年奖金的100%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5.2对次要责任单位给予局部停产整顿处理,并处以单位年奖金的80%罚款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处罚。
4.2.5.3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开除,同时处以本人工资的100%和附带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4.4 本规定4.2.中的标准,系公司自定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5 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领导者的处罚,按《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规定执行。
4.6 对《生产场所安全生产通用管理规定》等单项制度中有处罚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其违规情节严重的,参照本规定处罚执行。
4.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处罚标准的,参照此规定处罚标准执行。
5. 附则
5.1设立安全生产奖罚基金。安全生产所有奖励和处罚,必须经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其奖罚资金一律进入安全生产奖罚基金账户,统一由财务部负责业务办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2此规定未尽事项,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5.3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16《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现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如下:
1、安全活动及培训: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50—100元:
1.1班前会无故迟到、早退的。
1.2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不及格的。
1.3无故不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处罚100元)
2、劳动保护穿戴: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2.1进入生产场所不戴安全帽的。
2.2工作中不穿戴公司统一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
2.3生产场所内穿高跟鞋、拖鞋、塑料底鞋的,女工长发未盘入安全帽内的,工作中穿大衣,班中赤膊敞怀,穿短裙、短裤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100-200元:
2.4电工、焊工班中不穿绝缘鞋、不戴护目镜等重要安全防护用品的。
2.5距地面(楼板、平台)两米以上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2.6检修高压设备停送电未穿高压绝缘靴和带绝缘手套的罚款200元。
3、现场安全确认: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100-200元:
3.1检修时未确认安全就开工的。未履行挂牌制度的。
3.2电工停送电时、电气焊工点火时、起重工吊运操作时未手指口述的一次罚款200元。
4、违章违纪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50元:
4.1交接班人员未在现场交接班的。未进行安全交接班的。
4.2班中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玩弄手机或干私活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100元:
4.3用水冲刷电器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的。
4.4往电缆桥、电缆沟、电器设备上扔放棉丝和杂物的。
4.5在吊运孔洞吊运设备后,防护栏(门)不及时封闭的。
4.6天车司机吊运物品时不示警的。
4.7临时用铜丝代替电源保险丝的。
4.8违章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取暖、烧水、热饭菜的。
4.9未经允许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话线和网线的。
4.10集控室操作员、调度员操作不规范,忘记恢复闭锁关系的。
4.11质检(化验)人员操作的破碎机不下料时,用手或铁器捅煤料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200-300元:
4.12在配电室、集控室、浮选、原煤、库房、储油罐等禁烟区域内吸烟的。
4.13压滤司机卸料时,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卸料的。
4.14检修设备或清理设备卫生,违反停送电制度的(不同车间、工种岗位人员在同一部位作业的都必须做到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
4.15班中睡觉、设备运行中脱岗的。
4.16违反班前、班中喝酒禁令的罚 款300元。(班组长违反规定的,除罚款外一律撤换)。
5、设备安全设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100—500元:
5.1机电设备的急停拉线、开关、电磁闸等安全保护失效,岗位司机未确认或未汇报和机电包机未检查的。
5.2电机风扇罩、设备传动部位的防护罩松动损坏,司机未确认或未汇报的和机电未查验的。
5.3天车起吊设备限位器、电磁阀等操作开关失效,司机未确认或未汇报的机电包机未检查的。
5.4电气设备设施如电机、电控箱、开关进出口线裸露、照明线裸露等受潮湿,电工查验不到位或未给处理的。
5.5厂房、运转系统照明、开关坏,司机未汇报或汇报后未给处理的。
5.6其他设备设施护栏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损坏或有隐患司机未汇报和机电检修包机未查验处理的。
5.7因安全设施不完好造成事故的罚款200-500元。
6、环境卫生达标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50元:
6.1岗位责任区域内有积煤、积尘、积水、杂物未清理的,地面有烟蒂的。
6.2做卫生使用的水管、电焊线、氧气管、乙炔管,使用后未盘好挂好的。
6.3清理地沟后盖板未盖平盖实,配电、开关箱门未关的。
6.4司机做卫生用的笤帚、扫帚、铁锹,机电检修用的工具等,未放到规定地点的。
6.5使用过的旧棉丝、料件未集中存放,乱扔乱放的。
6.6化验室的制样室、取样点处的设备、环境卫生,不及时清理的;有毒有害及环境污染等物质未经无害化处理排放的。
6.7化验室需要保存的煤样,未按确定地点存放或存放乱的。
6.8分管、使用的电控箱、配电柜、电焊机有煤尘不清洁的。
6.9岗位区域内沙箱、灭火器、消火栓、电话机等卫生不整洁的。
6.10各配电室内、电缆槽(沟)内有积尘杂物未清理的。
6.12厂房、皮带走廊电缆桥上有积尘杂物未清理的。
6.13机电检修现场料件杂物、垃圾、班末没清理回收的。
6.14厂房、运转系统照明、开关坏,司机汇报后两天内没给处理的。
6.15厂房内照明使用线吊灯的。
6.16办公室、资料室、集控室和会议室卫生不整洁、物品摆放乱的。
6.17分管卫生区、花草树木未经常保持整洁,杂物未清理和杂草未定期清除的。
6.18厂房周围责任区的卫生环境,按区域划分车间未清扫的,有白色垃圾的(塑料袋、饮料瓶、筷子等)。
6.19在厂房外、作业场所存放自行车、摩托车的。
6.20提升孔护栏内堆放杂物、料件、垃圾等未按规定清理回收的。超期清理回收的,每超期一天加罚50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200元:
6.21有关部门检查现场时,告诫后清理仍无效果的罚款100元。
6.22生产现场的配电箱内、配电柜内有积尘的罚款100元。
6.23各配电室的配电箱内、配电柜内有积尘的罚款200元。
7、各类牌板管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7.1备件,物品料件未码放或乱码放的。
7.2安全警示牌脱落或用于其他用途或不清洁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200元:
7.3重点防火部位、供电部位无安全警示标识的。
8、消防设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50元:
8.1私自使用消防沙做卫生的。
8.2现场消防沙箱无消防锹等工具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200元:
8.3灭火器无检验标识的罚款100元。
8.4擅自动用水龙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9、后勤管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50元
9.1在餐厅不排队领餐的。
9.2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后厨的
9.3在门、窗、墙壁乱写乱画的
9.4随处乱扔垃圾的
9.5衣物、床上用品乱堆乱放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罚款100元
9.6在用餐中故意浪费食物的
9.7员工未经主管部门擅自调换房间、床位的
9.8员工卧床吸烟的
9.9在宿舍大声吵闹、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经劝诫不听的
9.10摩托车、电动车等随处乱放的
9.11厂区内私自骑自行车、摩托车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200元
9.12在办公区、宿舍内喝酒、赌博的
9.13违反规定各寝室无事乱串的
9.14故意损坏公用设施、各种公物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从重处罚
9.15在厂区酗酒闹事的,罚款500元以上
9.16未经许可男女混居一室的,罚款500元以上
9.17厂区内聚众打架的,罚款500元以上
9.18更衣室等场所盗窃或私拿公物出厂的,罚款500元以上并予以除名处理,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10、其他相关规定
10.1厂房内门窗玻璃、各类牌板、各岗位电话、消防器材和对讲机等丢失损坏的,由负责人按原价赔偿。
10.2各类机动车辆违章的处当事人200元以下罚款;严重违章的处500元以上罚款。
11、连带责任考核
11.1班组成员中,因不规范行为、违章违纪等当月累积被公司罚款200元以上的,罚所在组长50元,班长50元。当月考核罚款在300元以上的,对所在组长班长加倍处罚;罚本单位领导50元;500元以上的罚本单位领导100元。
11.2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200元-1000元的奖励。
11.3发生轻伤的,除责任人按公司规定处理外,轻伤所在班组每人扣罚50元或按绩效工资考核。
11.4年度内发生三次(不含三次)以上轻伤的班组长扣罚500元——1000元或按绩效工资考核,并免去职务。
11.5公司联查,发现岗位安全文明环境不达标的,每一处不合格罚所在班组 长50——100元,并累积处罚;三处以上(含三处)不合格,罚单位领导50—500元。
12、附则
12.1发生重伤、重残、中毒、死亡、火灾等事故的,按照公司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2.2各单位根据各岗位区域达标难易程度必须制定不同标准,员工努力工作能够达标。对区域卫生容易保持整洁干净的部位,一经发现脏、乱、差的,加倍处罚。
12.3班组安全生产日考评,是动态的考核过程,班组长是工作中的关键,必须及时掌握本班组员工的健康及精神状况,采取得力措施帮教。有效的控制和预防伤害事故发生。
12.4《细则》规定内未尽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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