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教网 考试资讯 工程出事故安全员的责任

工程出事故安全员的责任

1、如果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安全员会承担什么后果?

项目经理与技术总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员只负监督责任。

且我国法律规定,3人以下(不包含3人)的为一般事故。

所以安全员最多是违法,不会受到刑事惩罚。

如果安全资料不齐、防护不到位这些都是一些次要条件,包括证件不在身边,关键是人在不在岗,是否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如果这些为否,即便是非安全责任事故,安全员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安全员需要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还有组织检查和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 另外施工现场的劳保用品防护设施、器具、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及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1)工程出事故安全员的责任扩展资料

施工安全员的岗位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四、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作出处理和记录。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及上报等工作。

2、建筑工地上出事故安全员要负多少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员责任应当根据事故实际状况进行判定,并不能因为出事故后按照比例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否则安全员承担事故重大责任)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3、建筑工地上的安全员,如果出了事故都需要付什么责任!

1、不会判刑,而且不是主要负责人、也不是管理人员,所以不会判刑。
2、在安来全生产事故中,如果要判刑只会有两个罪,一是重源大责任事故罪,二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客观行为不同。前者百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后者则是单位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度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

4、建筑工程出了安全事故,专职安全员有哪些法律责任!!!

及时提醒和告知义务
涉及法律法规:《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时,甲方安全员需要负责吗?

需要负安全责任。

建筑法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工程出事故安全员的责任扩展资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工地出了事故安全员不报察有责任吗

为什么没有责任,安全员本来就负担工地所有的安全,现在出了事故,却不上报,简直就是罪加一等

7、建筑工地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是总包安全员责任大还是分包安全员责任大

一般分包安全员所管辖的范围出了事情的话,分包的责任会比较大一点,然后总包安全员的话也会受牵连的,反正我一级管一级。

8、工地上出现事故后,安全员要负责吗?负的责任重不?

首先得看你工作做到位没,即出事的方面的安全工作是否完成,百如相应的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安全教育是否到度位,安全防护是否做了,安全检查是否按时进行了等问。工作都做到位了一般是没事的。而且出事故的像你们工地上第一负责答人是你们项目经理,然后是相应的安全总监,最后才到安全员。只要不是出重大事故,像安全员一般责专任都不大的,最多罚点钱。当然如果安全工作没做好,又倒霉出了大的事故属,那就有点麻烦了。

9、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c级安全员承担什么责任

抓企业负责人,抓项目经理,抓直接引起事故的人,三级责任者都有份。。
安全员???一边玩去。。。。。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