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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验收制度

1、工程[工程是科学和数学的某种应用,通过这一应用,使自然界的物质和能源的特性能够通过各种结构、机器、产品、系统和过程,是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人力、物力做出高效、可靠且对人类有用的东西。]验收[验收: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检验而后收下或认可逐项验收。]都要什么程序?

工程验收业务流程由施工[施工,拼音:shī gōng,谓工程按计划进行建造。]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项目部即项目管理组织(organization of project management) 项目部是指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竣工[竣工验收是国家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验收标准对施工结束的建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验收,并且出具有关法律文书。]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1、施工班组自检验收

主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为了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杂志及《工程质量》·“精品”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登记注册,由建设部主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及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办。]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自检验收、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自检验收等。

具体要求为施工班组在当天工程段完成后,工作票结束后进行自查,并且在自查结果中应包含该工程段的负责人、工程段范围,以便建立质量追溯卡和工程进度、工程量的统计机制。 

2、项目部竣工自验收

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是以工程建设为载体的项目,是作为被管理对象的一次性工程建设任务。]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它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1] 

3、公司抽检验收

主要在项目部提交竣工自检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对项目部竣工工程进行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规定抽检比例进行,抽检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项,按照质量稽查标准进行处理,并将缺陷项整改要求通知到项目。

(1)工程监理[“监理”一词,可理解为名词,也可理解为指一项具体行为的动词。]验收制度扩展资料

验收内容:

1、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类:包括杆塔,基础和接地,导线,金具和绝缘子,杆上隔离开关、杆上开关和拉线,低压接户线等;

2、电缆线路及设备类:包括电缆线路的土建,电缆本体、支架安装与固、电缆敷设、电缆防火与阻燃,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等;

3、配电台架类:包括配变,跌落式熔断器,避雷器,接地装置,低压闸、低压熔丝,高低压回线,配电箱(三相变低压配电箱、单相变低压配电箱)等;

4、配电站所类:包括建筑物,屋内配电装置(10k V环网柜(SF6柜)、主变、400V低压柜、母线设备),户外环网柜等;

5、生产运行准备类:包括运行资料,规程制度,设备标识、标牌,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

6、竣工资料类:包括验收内容,土建施工,电气安装,生产准备资料,验收要求等

2、监理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简单概括)

第一章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
为促进公司员工全面了解各项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 尽快熟悉监理 工作和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特摘录以下有关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供 公司员工学习,培训,使公司员工在监理工作中执行各项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

一,根据《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 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1,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6,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1,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2,工程质量;
3,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
4,建设工期;
5,建设资金的使用等;
6,施工阶段的主要职责:
(1) 审核承建商编写的开工报告, , 核查建设工程办理计划立项, 规划许可, 招标投标, 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情况,审查承建商及其从业人员资 质,督促工程建设依法进行;
(2) ,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3)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4) ,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 ,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6) ,查验承建商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7) ,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9) ,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处理工程变更的其他事宜;
(10) ,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1)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2) ,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3) ,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
7,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活动;
8,经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协会考核合格,取得监理岗位证书的监理员,可以协助监理工 程师从事监理活动;
9,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执业;
10,条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共10条;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

详细的资料您参考这里的介绍: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http://wenku.baidu.com/view/c2bfb76a561252d380eb6e53.html

3、监理人员对材料进场验收应掌握哪些主要要求

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验收应在施工单位[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3)工程监理验收制度扩展资料:

材料进场验收的相关要求规定:

1、凡是必须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才能确定其质量的材料,检验人员除了对材料的数量进行验收外,并应对其内在质量作必要的技术鉴定。部门在检验部门认为合格后,凭检验合格凭证,方可入库。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何时实施?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何时实施。国家行政部门层面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设部于2000年6月30日发布实施。
建筑工程层面: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何时实施: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该说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就开始实施了。首先要制定验收计划,包括材料检验、施工检查、实验及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为竣工验收创造条件。竣工是指: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权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验收程序: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等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不知是不是所答非所问?

5、2015最新监理验收规范有哪些

2015最新监理验收规范有哪些

答:只有一本:《建设工百程监理规度范》GB/T50319-2013是最新。哪有2015最新监理验收规范?

    你倒底想问什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只有一本,监理是没有自己规定的验收规范的。监专理验收的依属据是各相关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希补充完善你的问。‍

6、谁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 监理 验收等阶段

问题不详细 不知道你想问什么。、
我说说归档的事
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月25日开始试点工作,1997年11月1日颁布的《建筑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2000年1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强制执行监理的范围。
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广泛实施,使监理单位成为工程建设主体之一,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和授权,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理。当前的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形成的文件资料,已成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作好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归档工作,有必要对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资料和归档问题作系统性归类总结。
一、目前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
1、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0号修正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7.4 监理资料的管理
7.4.1 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7.4.2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7.4.3 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7.4.4 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条文说明:
7.4 监理资料的管理
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包括用纸尺寸),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监理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各地区各部门有不同的要求。因此,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主动与当地档案部门进行联系,明确具体要求。竣工资料要求,应与建设单位取得共识,以使资料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5、2002年1月1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3.0.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0.3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二、施工阶段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根据《监理规范》,施工阶段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位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8、监理工作总结
三、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归档内容: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归档内容是按有关规定应由监理单位整理,在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业主向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的一部分施工阶段监理资料。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其内容为:
1、委托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
3、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月报中有关质量问题
5、监理会议纪要中有关质量问题
6、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7、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不合格项目通知、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8、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9、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10、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等索赔文件资料
11、合同变更材料
12、工程竣工总结
13、质量评估报告
四、结束语
按《监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在施工各阶段及时整理有关监理资料,竣工后统一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整理详尽程度要求不完全相同的三份监理资料,分别由监理单位存档一份、业主存档一份、交业主与其他工程资料一并报送建设档案管理部门一份。

7、施工质量管理和监理验收制度有哪些

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一、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进场材料必须进行材进场复试,对需取样送检的材料,及时取样送检,并对该材料进行取样试验。若试验不合格,应及时通知建设及监理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一、水泥进场时按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二00吨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作强度和安定性试验。当使用的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对其强度和安定性作重新复试。 二、砖进场按每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烧结砖一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一0万块为一验收批,取样作强度试验。 三、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后应对其取样试验,取样数量按青州市质监站规定执行。 四、采用商品砼浇捣混凝土时,浇捣前必须测量其坍落度,抽查数量每次浇捣砼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5、对进场砂、石料按质监站规定取样试验, 陆、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进场复试,需复试的材料及时取样复试,经验证或复试后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向建设报告,并不得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 漆、各种检验和试验应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作妥善保存。 吧、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材料采购人的相应责任。 9、公司质检科,应对全公司所有承建工程作不定期的抽查或巡查,查出的问题写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各项目部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总工。 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公司每周日进行质量检查。对定期检查的结果,召开现场办公会并写出书面资料,作检查总结上报总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质检科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必须经工程质检科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请监理、建设、设计等单位和质监部门验收。 二、所有隐蔽验收报请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验收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相应的分项工程已完成,并经项目部和质检科联合验收合格; 二)相应的各项保证资料齐全; 三、单位工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四、对未通过隐蔽验收或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未经整改认可,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并对该项目部进行经济处罚。 5、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工程完成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结构验收,经参加验收各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制度 一、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评时,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二、分部工程由项目部及质检科联合检查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三、基础、主体结构完成后,经项目部及公司质检科联合验收后,再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验收,并确定验收意见和签字认可。 四、结构验收需分阶段进行时,必须事先得到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的认可,才能通知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对结构工程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得进行装修、装饰施工。 5、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前半个月内,项目部报请公司质检科进行一次预验收,预验收的条件是: 一)室内工程已完成(甩项工程除外); 二)电气设备,上、下水管,采暖和通风等系统安装完毕,并做全负荷试验完毕; 三)道路、化粪池、下水道等已完成。 四)建筑物四周二米内场地已平整。 5)交工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陆)施工图纸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已完成。 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公司质检科负责对工程预验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定已整改后,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并由项目经理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验收,并请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过程作监督。验收后各方共同确定验收结论,并签字认可。 详情请看《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规范

8、建筑工程质量是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在哪条规范中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1)检查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
(2)注意查对所含分项工程,看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没有归纳进来,或是没有进行验收。
(3)注意检查分项工程的数据是否完整,每个验收数据的内容是否有缺漏项,以及分项验收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及符合规定。
(二)质量控制数据应完整
本项验收内容,就是对验收资料的统计、归纳和核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数据:
(1)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数据,查对其是否完整。
(2)检验批验收时,应具备的数据应准确完整才能验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主要是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查对其是否配套完整,包括有关施工工艺(企业标准)、原材料、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及按规定进行的试验数据的完整程度。但在实际工程中,有时数据的类别、数量会有欠缺,不够完整,要靠验收人员来掌握其程度,具体操作可参照单位工程的做法。
(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本项验收内容包括安全及功能两个方面的检测数据。检测项目在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检查各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是否都进行了验收,不能进行检测的项目应该说明原因。
(2)检查各项检测记录(报告)的内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检测项目的内容、所遵循的检测方法标准、检测结果的数据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3)核查数据的检测程序,有关取样人、检测人、审核人、试验负责人,以及公章签字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观感质量评价是工程的一项重要评价工作,是全面评价一个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质量的必要手段与过程,它可以促进施工过程的管理、成品保护,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观感质量评价的结论为“好”、“一般”和“差”三种,评价标准由检查评价人员宏观掌握:如果没有较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就可以评为一般;如果某些部位质量较好,细部处理到位,就可以评为好;如果有的部位达不到要求,或有明显的缺陷,但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则评为差。评为差的项目能进行返修的应进行返修,不能返修的只要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可通过验收。有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项目,不能评价,应修理后再评价。
在进行检查时,要注意一定要在现场,将工程的各个部分全部看到,能操作的应操作,观察其方便性、灵活性或有效性等;能打开观看的应打开观看,不能只看“外观”,应全面了解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实物品质。
观感质量验收评价时,首先施工单位应自行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来验收,参加评价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不少于三个专业监理工程师来检查,在听取其他参加人员的意见后,共同作出评价,但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应为主导意见。在作评价时,可分项目逐点评价,也可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对分部(子分部)工程作出评价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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